首页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四章 检验 第十六条 市场采购出口商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试行)(2012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检验 第十六条 对法定检验以外的出口商品,检验检疫机构根据国家质检总局相关规定实施抽查检验。 第十五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