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2021年) 第四章 奖励程序 第十六条 市场监管领域重大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办法(2021年) 第十六条 第四章 奖励程序 第十六条 举报奖励实施部门应当对举报奖励等级、奖励标准等予以认定,确定奖励金额,并将奖励决定告知举报人。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