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行业标准立项 第十五条 市场监管行业标准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行业标准立项 第十五条 组织协调部门每年组织公开征集行业标准制修订需求,组织开展行业标准立项工作,立项审查结果报总局批准后下达,公布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计划。 行业标准项目制修订计划应当明确项目名称、主要起草单位、完成时限等内容。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