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定管理实施细则(202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项目公示和计划下达
组织协调部门组织汇总评审结论,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原则上公示期限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相关异议已处理完毕的项目,总局下达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签订《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5)。必要时可对行业标准承担单位、参与起草单位以及项目计划名称等进行调整。
组织协调部门组织汇总评审结论,对通过评审的项目进行公示,原则上公示期限为15日,对公示无异议或相关异议已处理完毕的项目,总局下达年度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签订《市场监管行业标准制修订项目任务书》(以下简称《任务书》,见附件5)。必要时可对行业标准承担单位、参与起草单位以及项目计划名称等进行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