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 六、 保障措施 (十九)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 (十九) 六、 保障措施 (十九) 积极争取支持。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与当地发展改革、财政、科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财政专项资金和科研经费支持,努力争取将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建设内容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区域计量支撑体系建设投入保障长效机制。积极协调争取有关部门、行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区域计量支撑体系建设,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合、社会参与的区域计量支撑体系建设运行机制。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