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构建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的指导意见(2020年) (十八)

(十八) 加强组织领导。大区国家计量测试中心要协调有关省级人民政府市场监管部门组织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积极推进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建设。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和计量技术机构要协助做好有关工作,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区域协调发展计量支撑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