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2020年) 二、 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 (三)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2020年) (三) 二、 压实有关主体法律责任 (三) 压实网络直播者法律责任。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网络直播方式对商品或服务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宣传,应当真实、合法,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关规定。直播内容构成商业广告的,应按照《广告法》规定履行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或广告代言人的责任和义务。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18) (二)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