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的指导意见(2020年)
发布机关
市场监管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加强网络直播营销活动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直播营销新业态健康发展,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市场监管部门职责,现提出以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