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决定(2025年) 十、

十、 将第十条改为第十一条,第一款中的“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修改为“《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清单》”。

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可以将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和机制与已经建立的工作制度和机制有机结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