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办法(2025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因消费者权益争议需要对商品或者服务质量进行鉴定、检测的,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可以协商确定具备相应条件的鉴定、检测机构。对鉴定、检测机构无法协商一致的,受理投诉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指定鉴定、检测机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鉴定、检测所需费用由投诉人和被投诉人协商一致承担。

鉴定、检测所需时间不计算在调解期限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