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二十八条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工程造价咨询管理 第二十八条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对外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过程中获知的当事人的商业秘密和业务资料。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