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2018年)
发布机关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效力
现行有效
(2007年6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8号发布,根据2015年5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6年9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等11个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根据2018年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45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部门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