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 第一章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200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的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 第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原国家计委令第3号)规定的范围和标准的,必须通过招标选择货物供应单位。 第四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不受地区或者部门的限制。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活动,依法由招标人负责。 第六条 各级发展改革、建设、铁道、交通、信息产业、水利、民航等部门依照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关于工程建设项目行政监督的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中所包括的货物招标投标活…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