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三条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三条 第十三条 项目建设单位在报送招标内容中弄虚作假,或者在招标活动中违背项目审批、核准部门核准事项,由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和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处罚。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