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二条 工程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增加招标内容和核准招标事项暂行规定(2013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应将审批、核准建设项目招标内容的意见抄送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