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四十九条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四十九条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定标 第四十九条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确定的地点。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应当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第四章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