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四十七条

第四十七条 下列行为均属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或者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招标人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中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