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四十六条

第四十六条 下列行为均属投标人串通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

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在招标项目中分别以高、中、低价位报价;

投标人之间先进行内部竞价,内定中标人,然后再参加投标;

投标人之间其他串通投标报价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