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第十条 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2004年) 第十条 第十条 投诉人可以直接投诉,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代理人办理投诉事务时,应将授权委托书连同投诉书一并提交给行政监督部门。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