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2003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勘察设计招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招标投标活动。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