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1992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
─┬─ ─┬── ┬─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
推荐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T **** ── **
─┬─ ─┬─── ─┬─
└───┼──────┼───────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