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行业标准管理办法(1992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行业标准的编号由行业标准的代号、标准发布的顺序号和批准标准的年号组成,并应当符合下列统一格式: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 ****─**

─┬─ ─┬── ┬─

└───┼───┼───────强制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

推荐性行业标准的编号:

XX/T **** ── **

─┬─ ─┬─── ─┬─

└───┼──────┼───────推荐性行业标准的代号

└──────┼─────发布标准的顺序号

└───发布标准的年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