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培训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二条

第十二条 标准培训责任单位应按照标准培训计划组织开展标准培训活动,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培训办班的管理规定,承担标准培训教材准备、授课人员选聘、课程安排、学员管理和考核与发证等工作,并对标准培训的质量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