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 第四章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管理权限 第十九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2005年) 第十九条 第四章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管理权限 第十九条 《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统一印制。《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由一套正本和二套副本组成,副本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有效期为5年。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