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实施办法(2013年) (十五)

(十五) 工程勘察项目中的工程钻探、凿井业务需要分包时,应由承揽该工程勘察项目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企业与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勘察劳务企业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专业资质企业对整个工程勘察项目负总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