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咨询机构资质管理办法(试行)(2001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申请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咨询机构资质的申请材料包括:

申请报告;

资质等级申请表一式两份(见附表一);

主要技术负责人的简历,任命(聘任)文件、专业技术职称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明、劳动合同及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副本;

工作场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或房产证明复印件),固定资产清单;

公司章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经审计的近3年的财务报表(申请丙级资质的提供经审计的近1年的财务报表);

同合作单位共同完成投资咨询工作的证明材料(申请升级的咨询机构需出具);

其他需要出具的证明或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