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十一条 第五章 罚则 第四十一条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项目单位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项目单位与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责令改正;可以处中标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造成中标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第四十条 目录 第四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