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四章 招标监督 第二十八条 工商领域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02年) 第二十八条 第四章 招标监督 第二十八条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招标管理部门要求,及时派出合适人员担任招标管理部门授权监督招标项目的监督员。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