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调解:

消费者撤回投诉的;

当事人拒绝调解或者无正当理由不参加调解的;

消费者在调解过程中就同一纠纷申请仲裁、提起诉讼的;

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的;

其他应当终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