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2008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在违法所得认定时,对当事人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前依据法律、法规和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已经支出的税费,应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