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2008年)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200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违法承揽的案件,承揽人提供材料的,按照本办法第三条计算违法所得;定做人提供材料的,违法所得按本办法第五条计算。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