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2010年) 第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禁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行为的规定(2010年) 第十八条 第十八条 本规定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