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2009年) 第十四条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件程序规定(2009年) 第十四条 第十四条 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实施的调查,拒绝提供、不完全提供或者超过规定时限提供有关材料、信息,或者提供虚假材料、信息,或者隐匿、销毁、转移证据,或者有拒绝、阻碍调查行为的,依照《反垄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五十二条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