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六条 《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机关或者管理人员违反本办法,擅自制作、发放《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或者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