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 7. 对入场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鼓励市场开办者开展信用管理,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五、 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内在动力 (十五) 工商总局关于加强商品交易市场规范管理的指导意见(2013年) (十五) 7. 对入场经营者实行分类管理。鼓励市场开办者开展信用管理,对经营者的信用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与记录,建立信用评价体系、信用披露制度以警示交易风险。 五、 加强基础建设,提升市场规范管理工作内在动力 (十五) 加强市场规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各地要加大投入,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监管体系提供必要的机构、人员和设施装备。进一步加强市场规范管理机构建设,重点解决基层市场规范管理机构不健全、保障不到位、专业人员不足等突出问题,使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进一步重视市场规范管理队伍建设,配备和充实监管执法人员,重点强化基层执法力量,同时加大对市场规范管理干部的培养、使用和交流力度。 五、 目录 (十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