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鉴定程序 第十三条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三条 第二章 鉴定程序 第十三条 专家组根据工伤职工伤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 第十二条 目录 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