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6年) 第二章 确认与配置程序 第十一条 工伤保险辅助器具配置管理办法(2016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确认与配置程序 第十一条 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作出确认结论之日起20日内将确认结论送达工伤职工及其用人单位,并抄送经办机构。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