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工伤保险条例(2010年) 第五十九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九条 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不按服务协议提供服务的,经办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经办机构不按时足额结算费用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可以解除服务协议。 第五十八条 目录 第六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