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管理暂行办法(2012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工业转型升级资金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按职责分工共同管理。 第二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