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节能监察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工业节能监察办法(2022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实施工业节能监察,发现被监察单位有不合理用能行为,但未违反节能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应当依法向被监察单位提出合理用能的监察意见。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