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节水“十五”规划(2001年) 2.
2. 高用水行业工业节水目标
火力发电2005年,取水量控制在580亿立方米以内,直流冷却取水量零增长,其它部分取水量年均下降3.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57%,其中循环冷却电厂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6%,直流冷却电厂直流冷却水以外的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34%;单位发电量取水量下降到448立方米/万千瓦时(扣除直流冷却水外,为29.9立方米/万千瓦时);节水量15亿立方米,“十五”时期累计节水42.3亿立方米。
纺织2005年,取水量控制在56亿立方米以内,年均下降2.7%;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42%,其中棉纺印染和毛纺染整分别提高到20%和30%;单位产品取水量棉纺印染下降到5立方米/百米,毛纺染整下降到22.7立方米/百米;节水量11亿立方米,“十五”时期累计节水34亿立方米。
造纸2005年,取水量控制在55.6亿立方米以内,年均下降1.3%;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60%;浆纸单位产品综合取水量下降到146立方米/吨,其中漂白化学木浆下降到140立方米/吨、漂白化学草浆下降到200立方米/吨、脱墨废纸浆下降到35立方米/吨、不脱墨废纸浆下降到25立方米/吨、纸及纸板下降到50立方米/吨;节水量19.5亿立方米,“十五”时期累计节水55.5亿立方米。
钢铁2005年,取水量控制在23.2亿立方米以内,年均下降5.5%;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提高到91%以上,其中普钢为93%,特钢为90%;吨钢取水量下降到16立方米,其中普钢为15.5立方米,特钢为17立方米;节水量18.6亿立方米,“十五”时期累计节水58.3亿立方米。
石油石化2005年,取水量控制在26.9亿立方米以内,年均下降1.1%;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平均达到95%,其中重点企业达到97%以上;加工每吨原油的取水量下降到1立方米以下,其中水资源丰沛地区下降到1.2立方米以下;节水量8.7亿立方米,“十五”时期累计节水27.2亿立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