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十九条

第十九条 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经依托单位推荐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聘任。重点实验室学术委员会主任一般应由非依托单位人员担任,且不得由本重点实验室主任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