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实验室管理暂行办法(2014年) 第九条

第九条 具备重点实验室基本条件并符合认定通知要求的实验室,其依托单位可向组织申报部门提出认定申请。一个依托单位可以申请不同方向的多个重点实验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