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3. 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受理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二) 3. 对于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受理的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通信管理局应当及时完成初审工作,并将初审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 通信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的受理、审查、决定程序 目录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