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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3. 2. 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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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一、

2. 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一、 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 经营全国的或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的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 (二) 经营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的基础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100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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