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2. 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二、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标准 (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一) 2. 公众媒体上刊登的遗失声明。 二、 通信用户管线建设企业资质标准 (一) 有关负责人资历:企业负责人应当具有初级以上(含初级)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企业技术负责人应当具有2年以上从事通信建设或者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具有通信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或者同等专业水平。 二、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