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5. 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5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丙级资质的除外。 一、 工业和信息化部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09年) 一、 5. 业绩:企业近2年内完成5项投资额200万元以上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工程项目,但首次申请丙级资质的除外。 一、 申请程序 (一) 申请通信信息网络系统集成企业资质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