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国资委国家标准委关于深入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管理体系的指导意见(2017年) (一)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领导小组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研究重大问题,制定政策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全面统筹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分别会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和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导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标准建设和中央企业两化融合管理体系推进工作。健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联合工作组,形成部委、地方政府、中央企业、行业组织、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等广泛参与的协同工作机制。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质量技术监督(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贯标工作方案,明确贯标总目标、时间表、路线图、政策措施及考核要求。建立健全两化融合管理体系工作的跟踪监测、统计分析、动态调整、监督考核、信息通报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