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8年) (十二)

(十二) 支持企业实施兼并重组。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强强联合,做大做强;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兼并重组处于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安全投入不足等生存状态恶化的企业并对其实施并线或技术改造。对于实质性重组整合其他企业的,支持其在总产能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市场需求跨区域调整产能和在工业炸药不同品种间进行产能转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