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推进民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2018年) (九)
(九) 引导生产企业开展重组整合。通过重组整合,减少危险厂点和危险源,提高产业集中度和企业市场竞争力。年产10000吨及以下的低水平工业炸药生产线应进行合并升级改造,或将其产能转换为现场混装炸药生产能力。对实施重组整合并拆除生产线、撤销生产厂点的企业,结合市场需求给予一定的现场混装炸药产能支持。采取精准有效措施,扶持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生产社会急需新型产品的“小精尖”企业发展。除上述情况外,原则上不新增产能过剩品种的民爆物品许可产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