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2011年) (二)
(二) 发展目标
到2015年底,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由2009年的20%提高到4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由2009年的56%提高到80%;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建成一批大规模、高附加值利用的产业化示范项目;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标准体系;引导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向多途径、大规模、高附加值综合利用方向发展。
到2015年底,磷石膏综合利用率由2009年的20%提高到40%;脱硫石膏综合利用率由2009年的56%提高到80%;攻克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建成一批大规模、高附加值利用的产业化示范项目;形成较为完整的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产品标准体系;引导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企业向多途径、大规模、高附加值综合利用方向发展。